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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隙众创社区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名称

本组织定名为"云隙众创社区"(以下简称"社区")。

第2条 性质

社区是由个人、业余团队与企业单位自愿结成,旨在通过聚合多方资源,围绕人工智能、网络安全与监测预警等方向进行市场探索与价值创造的开放式协作众创平台。

第3条 法律地位

  1. 本社区为开放式协作众创平台,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暂以 "云隙众创社区" 品牌开展活动,由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运营单位")独家运营,社区对外开展的合法活动及产生的民事责任,由运营单位依法承担;社区成员因个人 / 团队行为导致的法律责任,由成员自行承担。
  2. 运营单位与社区成员间为平等协作关系,运营单位依据本章程履行运营管理职责,不得利用运营优势损害成员合法权益,成员应遵守运营单位基于本章程制定的各项具体管理规则。
  3. 本章程条款内容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相冲突,以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准;
  4. 本章程未明确约定的事项,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惯例。

第4条 使命与愿景

为所有具备创造力的个人、业余团队及企业单位降低创新门槛,提供低成本的想法验证渠道、真实市场反馈机制与价值变现路径,保障创造者合法权益,促进创新资源高效整合,推动 "创造 — 验证 — 交易 — 再创造" 的创新飞轮持续运转,实现个体创造力与市场需求的精准对接。

第二章 价值理念与基本原则

第5条 价值理念

  1. 先付出后收益,自愿自主创造;
  2. 尊重知识产权,权利属于创造者;
  3. 以市场定义商业价值,产物可由社区运营企业代理推向市场或收购;
  4. 以共享定义社会价值,未变现产品须以"社区版本"形式免费向公众提供。

第6条 基本原则

自愿、平等、开放、共享。

第三章 社区成员

第7条 成员类别

  1. 个人成员;
  2. 团队(含业余组织、企业单位)。

第8条 成员权益

  1. 可在社区内发起招募活动;
  2. 可选择加入社区成员发起的招募活动;
  3. 有权决定自己贡献的内容的权利归属;
  4. 可获得社区的认证及英才推荐;
  5. 企业成员可与社区建立战略合作关系;

第9条 加入流程

  1. 具有相同的价值理念,且认同本章程;
  2. 在线提交《入社申请表》,团体组织可选择团队成员代表提交资料;
  3. 审核由社区运营单位设立的审核小组负责,未通过审核的应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可申请一次复核;
  4. 通过身份审核后,签署《知识产权与保密协议》《数据合规承诺书》,正式入社;
  5. 发放成员认证证书,企业成员可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第10条 匿名化机制

  1. 成员可选择一个昵称(匿名方式)参与公共活动;
  2. 涉及资金结算或产权登记时,须向社区运营者提供可验证的实名信息,社区运营者负有保密义务。

第11条 退出与除名

  1. 自愿退出: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即可;
  2. 强制除名:出现重大失信、违法泄密、恶意破坏协作流程等行为,经社区运营者核实评估通过即生效;
  3. 退出/除名后,其已贡献的开源部分永久保留。其未认购的闭源部分可要求删除,但社区已分发的"社区版本"可继续流通,不得撤销。

第四章 社区运营者

第12条 社区运营单位

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13条 运营职责

  1. 解释章程、修改章程;
  2. 调解纠纷、裁决除名;
  3. 社区平台技术维护、品牌宣传、外部合作。

第五章 创造活动及流程

第14条 活动主题

以产品创造、技术研究为主要活动。

第15条 发起与招募

  1. 任何成员可在平台发布《招募令》,需包含:背景、目标、可执行条件、资源需求、贡献核算方式、权益分配方案、项目执行计划等。
  2. 招募令有效期由发起方设定,但最长不超过 6 个月;
  3. 运营单位对招募令的合规性进行形式审核,发现虚假信息的,有权暂停招募活动并要求整改;
  4. 恶意招募的,按本章程第 11 条强制除名规则处理;
  5. 招募期满未达到可执行条件则活动自动取消。

第16条 创作与协作

  1. 通过招募令筹划好资源后,进入到创作阶段,按照招募令中的项目执行计划依次执行。
  2. 具体任务分工、协作方式、由项目内部协定,并在项目团队内公示;
  3. 社区不提供协作工具,需要项目团队自行记录代码、文档、数据、测试等各维度贡献,作为后续产权比例与收益分配的依据。

第17条 产权归属

  1. 产权原则上为所有参与者按贡献比例共同拥有,具体贡献核算方式由项目发起时在招募书中明确;
  2. 产权可交易,具体交易形式由产权所有人达成一致后确认;
  3. 社区运营者不对产权归属做实质审查,但可要求补充协议备案。

第18条 投资认购

  1. 创造的产物可以通过社区平台展示、路演等方式获得企业投资认购;
  2. 运营者及其关联企业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同等条件以第三方投资报价为基准,具体认购方式由双方商议协定;
  3. 认购完成后,产权让渡给认购方,未让渡部分仍按"社区版本"规则免费公开。

第19条 社区共享

  1. 未认购产品必须在成果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上传可运行、可验证的社区版本(二进制或容器镜像+使用说明);
  2. 社区版本可永久免费下载、分发应用、二次开发(开源),但须保留原始社区署名;
  3. 社区版本的原始发起方应在发布后 6 个月内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漏洞修复;
  4. 逾期未维护的,运营单位可组织其他成员参与维护,维护成果归维护者所有,但需保留原始署名;
  5. 代码是否开源由创造者决定;若开源,须采用OSI认证许可证;
  6. 社区运营者拥有对社区版本的"联合冠名权。

第六章 投入与收益

第20条 投入

  1. 社区日常运营维护成本由社区运营单位承担,主要为社区主页的技术维护;
  2. 社区内发起并执行的项目全部成本由发起人承担,具体承担方式可由发起人和项目参与成员自行商议协定,社区不做干涉;

第21条 收益

  1. 社区本身产生的品牌收益归属于运营企业;
  2. 社区内发起的项目收益属于项目团队,内部协定分配,原则上按照贡献比例分配。

第七章 知识产权与合规

第22条 知识产权保证

  1. 参与者须保证所提交代码、数据、模型、报告均未侵犯第三方权利;
  2. 若发生侵权索赔,由贡献者按份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承担因侵权行为导致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金、法律费用、仲裁费用等;
  3. 运营单位无审核义务,不承担相关责任。

第23条 数据合规

  1. 涉及个人信息、重要数据、跨境数据转移的项目,须提前完成合规评估并向运营者备案;
  2. 未备案导致行政处罚的,由项目组自负其责。

第24条 专利与商标

  1. 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创造者;
  2. 若使用社区品牌注册商标,须取得运营者书面授权;
  3. 社区标识、域名、品牌手册由运营者持有并许可成员非商业使用。

第八章 纠纷解决

第25条 协商与调解

  1. 发生争议,先由当事人自行协商;
  2. 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裁决为终局。

第26条 退出清算

个人/团队退出:已开源部分继续开放;未开源部分可协商删除或回购。

第九章 信息安全与保密

第27条 分级保密

  1. 公开级:社区版本、招募令、开源代码等;
  2. 社区内部级:项目代码、产品文档、商业计划书、用户数据等;
  3. 核心机密级:认购方提供的私有数据、尚未披露的漏洞细节。

第28条 保密义务

  1. 接触"核心机密级"信息的成员须签署附加保密协议;
  2. 违者赔偿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十章 技术基础设施

第29条 平台组成

  1. 社区门户站点(xxx域名);
  2. 相关产品和项目的外链(xxx)。

第30条 可共享基础设施

  1. 代码托管服务;
  2. 镜像仓库;
  3. ai编程账号。

第十一章 附则

第31条 章程修改

  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或者因业务发展需要,社区运营者有权对本规则的条款提出修改或变更提议。
  2. 运营单位在提出章程修改建议前,需广泛征求成员意见,并在社区平台上公示修改建议,接受成员的反馈和建议。
  3. 章程修改需经过社区所有成员的表决通过,且表决通过的比例需达到全体成员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32条 社区解散

  1. 社区运营者因经营不善无法运营、社区使命与愿景无法达成或者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有权解散社区;
  2. 社区品牌属于社区运营者,由社区运营者完成相关权益的转移或保留工作;
  3. 社区运营单位在解散后应妥善处理所有社区数据,确保数据安全和合规,避免数据泄露或滥用。
  4. 社区内所有发起的项目由实际权利人(团队)自行处理,社区无权干预。

第33条 生效与备案

本章程自2025年11月23日起生效,并由社区运营者向全体成员公开备案。

202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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